北京市朝阳区东方综合养老院入院须知
1、由本人或监护人来本院提出入院申请,经本院批准同意入院的老年人、伤残人,不论身体状况如何,(能自理或不能自理的)只要经检查无传染病、无精神病的均可入住本院。
2、入院时入住人和监护人,必须持有效证件(身份证明、户口本、单位介绍信等)方能办理入住手续。
非本市户籍老年人入住养老院需要提供:
(1)入住老年人本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;
(2)入住老人子女身份证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;
(3)入住老人和北京户籍子女关系证明(非京籍人员亲属关系承诺书)
3、为了在院居住老人的身体健康,入住人需在本院进行体格检查。
4、本院为朝阳区不能完全自理低保老年人入住定点机构,院内同时开展轻、中、重度残疾的残疾人员托管服务(年龄不限)。